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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9/2007

    大碗吃饭

      西翠路,北起阜城路南到太平路,串着一长条有名的饭馆,味道大都还不错,价格大都不便宜。
     
      不用说金悦、净雅、腾格里塔拉这些动辄成千上万花费的场所,即便是湘鄂情、新开元、陶然居、西贝这样的中档餐厅,结账时也会让你由衷地紧张一会儿。所以我永远关注的还是那些所谓“吃饭的”--就是几个人吃一顿,不用为谁掏钱而操心的地方,安徽土菜就是这样的一家饭馆。
     
      安徽土菜的大名叫川都湘苑,但被安徽人承包之后,这里只剩下安徽风格的土菜。夜色降临时,饭馆的原名已经被“安徽土菜”四个霓虹灯大字掩盖得找不见了。饭馆环境极差,尽管包厢里还能看得过眼,大堂看上去更像是某国营单位的食堂,如果人多,建议坚决去包间,否则坐在外面那张大台,坐对面的两人只能靠发手机短信联络感情。
     
      这个饭馆在西翠路南端,被我发现不过只有二十来天的时间,办公室的人去了已经有七、八趟了,每天晚上办公室下班整合饭局的时候,常能听到“去安徽土菜怎么样”的对话。今天更过分,居然有两拨十四个人前后脚去那里就餐。第一桌是他们男女小青年,八个人,点了七菜一汤,吃了九碗饭(!!!),才花了八十一块钱,第二拨是我们《森林之歌》的几个老男人,喝了点酒,也就一百多块钱。好了,可以推荐菜了。
     
      最好吃的菜当属辣炒牛肉,这个和文静姑娘推荐的辣炒仔鸡有距离。辣炒是安徽特色的,豆瓣酱、干辣椒以及非常重要的青蒜苗,裹着鸡块或鸡杂或牛肉,爆炒出锅,超级下饭。之所以喜欢辣炒牛肉,因为这里的牛肉选的是安徽的那种黄牛肉,先吊高汤炖烂,再切片爆炒。和湖南菜(比如小炒黄牛肉)那种薄片不同,这种粗犷的牛肉块儿口感绵长,且多汁。
     
      凉菜首选安徽香肠。安徽人灌香肠偏咸,里面有酱肉的成分,这里能吃到的那种安徽人自家灌的,盐放得也不少。如果你觉得香肠已经咸不可耐的话,另外要推荐的一个凉菜--咸鸭爪--您就得靠着墙吃了,否则会咸你一个跟头。咸鸭爪是所有江淮土菜饭馆都必备的一道下酒菜,鸭爪上裹着风干的鸭肠,一只小脚丫,像二哥这样的人对付一瓶小二不在话下。
     
      咸鸭子炖黄豆更是我们那里的家常菜,这道菜上来的时候,在座不喝酒的三位已经完全失态,高喊着:“服务员,要米饭!”咸鸭子和黄豆是一对好伴侣,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感觉很适合居委会去调解那些闹离婚的夫妻。该说到蛋饺了。一般的菜里,蛋饺只是作为调味--皮肚(炸肉皮)、蛋饺、玉兰片,随便加点青菜一煮就可以催生一道鲜汤。安徽人实诚的一面在这家饭馆得以彰显:码得密不透风的一盘蛋饺,蒸得热火朝天就上了桌,一口咬下一半,瓦!两个字:鲜!
     
      土鸡汤几乎是这里最昂贵的菜,五十块钱。一只肥肥的母鸡,侧身躺在金黄色的汤里,姿势有点儿像那位老人家游泳,侧体位的,呵呵。鸡是如假包换的土鸡,吃汤里的鸡肉有讲究,这和四川的手撕鸡一样,遇到熟人,老板会给你上一盘红肉多于白肉的,因为白肉绵,红肉韧嘛。我很鸡贼,净挑红肉了……唯一遗憾的是,这家人做生意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像那么大一罐鸡汤,想要半份,他们说,不卖。
     
      除了以上的菜,蚕豆炒韭菜,土豆炒肉丝,雪菜豆腐汤,一听都是自家做的菜,完全值得尝试。尤其需要说明的是,我没有介绍这家饭馆的卫生条件,应该说,不太能让人满意。但我反复强调这是一个吃饭的地方,全北京可能只有这家饭馆用这么大的碗盛饭,一碗将近四两米饭!似乎要像人们表明,来这里吃饭的都是民工。
     
      不过,正如金桔也是桔一样,电视民工何尝不是民工呢?北京人要面子,不愿意承认。你看人家上海广电集团和深圳广电集团,缩写分别是SMG和SZMG,拼一下?傻民工和傻子民工嘛!
    1/26/2007

    汉字

      和儿子聊天。
      儿子:爸爸,我发现中国字的确很有意思。
       我:是吗?
      儿子:是啊。比如有些字你不认识,但把偏旁部首一拼,你就知道了。
       我:哦?……能举个例子么?
      儿子:嗯,比如智慧的“智”,你认识么?
       我:啊?碰巧认识耶。
      儿子:我开始不知道怎么念,后来,我就把上面的“知”和下面的“日”一拼……
       我:怎么拼呀?
      儿子:你看,“知”ZHI~“日”RI……“智”嘛!第四声,没错!
     
       我……我现在才知道,汉字原来是拼音文字哇……

    红包七仙女

      昨天晚上,在秦岭的摄制组打来电话,我的心才放了下来。此前,他们在深山里已经和我们失去联络了整整五天。

      《森林之歌》的拍摄地点大部分位于崇山峻岭之中,手机信号难以到达那里,就连那个号称均覆盖中国联不通也无能为力。所以,剧组要求每个组每到一个有信号的地方,立刻给北京发一条短信。尽管如此,我还是经常心惊胆战的。

      我去过几次拍摄地点。有一次在海南的青澜港拍摄红树林,雷暴突至,我们五六个人挤到了一个小舢板上躲雨,我眼睁睁地看见五十米开外一棵大树,瞬间被雷电劈倒……其实,我每次去现场,最多也就呆个四五天,摄制组那些人往往一次就要呆上四五十天。他们不仅要经受各种自然灾害的考验,还要和蚊虫以及疾病作斗争,我们的摄影师奚志农就被大熊猫把小腿咬得鲜血淋漓,王立波拍冬季的长白山冻伤了脚,拍摄热带雨林的朱乐贤和王路更是被旱蚂蟥叮得人无完人,体无完肤……

      不能再说了,否则成了英模报告会,还是说点儿有趣的吧。今天要说的是《森林之歌》人物的老七--七仙女周卉。

      周卉是重庆台的编导,娇小美女一坨,而且是矜持型的,比如,王三表几次想亲眼见她都未能得逞。据说,周卉姑娘的姿色是家传,她外婆家姓范,大户人家,解放前曾经是杨森手下的一个师长。前几年,有人用她外婆家的故事拍了一个方言电视剧,风靡巴蜀,名字叫《傻儿师长》。周姑娘唯一的缺憾是她的性格太像男的,包括走路姿势,左一晃右一晃的,总感觉要带球过人,有马拉多纳的神韵。她干活的时候力气巨大,不举拍片的例子,单说前几天二哥喝醉了,周卉就用瘦弱的肩膀,生生地把他背上了八楼。

      周姑娘负责的是竹子的那一集,拍摄地点在武夷山,去年四月份开拍,一直到十月份才回来。忘记交待了,周卉姑娘有一个特别恩爱的老公,每天要给她打八个电话,为中国电信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那个重庆小伙子肯定非常仇恨《森林之歌》剧组,搞得他们家天各一方。周卉拍摄的地方瘴雨连绵,蚊虫密布,周姑娘每天要把自己包得像阿拉伯妇女,尽管如此,腰上还是不知道被什么虫子咬了一个大红包,奇痒难忍。两天之后,彪悍的七仙女已经忍无可忍,跑到了当地的一家医院,挂了皮肤科的号。

      大夫问,怎么啦?周姑娘指指腰间,怯怯地说:我这儿,有个红包。那大夫听到此,一个箭步冲将过来,一边把房门关上,一边把指头放在了嘴巴中间,压低声音说:嘘,小声点,现在不允许给大夫红包了,这事儿上面查得正紧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福建省卫生系统医德医风的确有待提高。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周卉的红包其实是一种免疫系统疾病,但没有艾滋那么重,大名叫湿疹

      等周姑娘回到北京的时候,红包已经布满了她的全身,脖子、胳膊、后背……哪儿都是,估计过年都得不到这么多。这些红包烦扰着七仙女,让她见到墙就想蹭一蹭,现在她不能喝酒,不能吃羊肉、海鲜,而且每天都要给这些红包擦药。擦药好啊,集中营里的小伙子们那叫踊跃,都要来帮忙,他们特别郁闷剧组为什么还有另一个女编导,否则,这个互帮互助的机会是多么滴难得!

      不过话说回来,周卉的敬业精神还是很让大家感动。她拍回来的竹林,画面非常优雅,一看就是起早贪黑才得到的。武夷山是中国大陆蝴蝶种类最多的地方,周姑娘用竹林里的蝴蝶,编辑了一个凄美的故事:疏密有致的竹林里,蝴蝶的生命短暂而绚烂……不说了,到时看片子吧。

      现在,如果您有机会参观森林集中营,那个坐在编辑机前,不停抖肩、跺脚、挠痒痒的就是我们的七仙女,不过,她现在叫红包七仙女

    1/25/2007

    桂林,还是要去一下的

      今天开始写《森林》人物。第一个,杨老二。
     
      大约有一个星期没有喝酒的杨老二显得很颓,眼神有些散,面皮有些下垂。不过,这也是“森林集中营”所有人的标准面相。二哥这几天正在经历黎明前的黑暗,眼看就要完成粗编了,他把牙咬得紧紧的,坚决不出去喝酒。
     
      二哥在世界上有两个最爱,一个是他儿子陆游,个子将近两米,傻小子一个;另一个就是二锅头,最好有涮羊肉相伴的。老二吃涮羊肉相当触目惊心,最高纪录是连吃五天(七顿),最壮观的时候,我们剧组全体排班陪他吃涮肉,结果把大家全吃恶心了,他还没事。关于老二喝酒的故事,我更可以讲一通宵。顾及面子,这里,只讲他两个小故事。
     
      一个是“去桂林”。在北京喝酒,小瓶红星二锅头是二哥的最爱,这是他酒量的上限,不过,他很难不突破这个上限。再说了,喝二两和喝八两的老二,其实都是一样的,醉得很烂的样子。当一瓶小二锅头下肚后,注意,如果你是美女的话,二哥一定会很真诚地邀请你去桂林,原话是“桂林,还是要去一下的。”
     
      老二基本上是桂林市的形象大使,在北京的酒桌上他不停地招呼着朋友“去一下桂林”,而且只要你去,他一定会安排接待。从这个意义上说,和二哥喝酒,就等于拿到了桂林市的“签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老二的老婆--陆游的妈妈--在桂林是负责政府接待工作的,由于老二的热情,二嫂经常不得已忍辱负重,在桂林机场接一些莫名其妙的的人,每年都有好几十!这都是老二喝酒的结果。
     
      为了确保能继续喝酒和继续邀请人,二哥对二嫂的恭维经常也是令人发指的,比如,“老婆大人,哇噻,你对家庭的管理艺术如此纯熟,屈才了,您绝对是做副市长的材料哇!”老婆是老二家的一把手,如果想控制老二喝酒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假装给二嫂打电话,对着电话说“二嫂啊”,那边厢,只见得二哥连滚带爬地去找外套,一边找一边说:“这就走了,这就走了。”
     
      老二喝酒的第二个故事叫“收手机”,听上去很像“下雨了,还不回家收衣服?”呵呵。每次酒席散时,老二都要和每人单手拥抱。为什么是单手呢?因为他的另一只手放在裤腰带上。2000年,老二丟了三个手机,全是在酒后丢的,渐渐地,他养成了一手扶手机(一般在腰带上),另一只手和人拥抱的习惯。而且,他还会很体恤地小声对你说临别赠言:“喂,现场很乱,手机收好。”
     
      尽管二哥每次酒后的形象都是那么不堪,但在《森林之歌》剧组,二哥绝对是独一无二、德高望重、备受尊崇的人。那五男二女撮土为香之后,二哥在这里就变成了“老大”,有点儿牢头狱霸的意思,经常能听得到“老大,您喝水”,“老大,饭盛好了”,“老大,现在需要铺床吗?”
     
      最不可思议的是,每天的饭桌上,只有老大的座位是固定的,即便他出去打牙祭,那个位子也一定要空着。有一天我去蹭饭,老二还在写稿,我便不知情地坐到了那个神圣的板凳上,只见得大家齐刷刷地都把碗放下了,对我怒目而视……我这才知道,二哥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是多么的崇高。
     
      其实,老二是我这一辈子最贴心的朋友,用桂林话说,叫“血狗”,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秘密。对二哥闪亮的人格和双馨的德艺,其实我比这帮小兔崽子更有体会。
     
      两年前,凤凰卫视的朋友喊二哥过去帮着做节目,那时候,《凤凰大视野》还没有开播,老二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很快征服了台里的负责人。凤凰希望他留下来,并许诺给他制片人的位置和不菲的年薪。但老二干了不到半年,自认为不是做管理的材料,便找了一个儿子要中考的理由回了桂林。凤凰的几个朋友认为这是我的主意,为此,他们至今对我耿耿于怀。
     
      其实我知道,老二离开,是因为他骨子里还想拍真正意义上的属于自己的作品。在桂林,他早办了提前退休手续,每日闲坐在家里看儿子读书。但他哪里闲得住?《森林之歌》开始后,他要求做,我特地跟他说,这个片子很苦,而且,挣不到什么钱。但他仍然坚持要拍,在云贵高原边缘的大山里,断断续续呆了一年,每日风餐露宿,和白鹇、鼯鼠、银杉做伴。(前两天牛博上居然有一个人留言说摄影师不敬业,有失厚道啊!)我内心里一直觉得亏欠了二哥,因此,只能用二锅头表达我的歉意。
     
      早年间,老二和我一起拍《龙脊》的时候,他已经是桂林电视台的中层干部。在那种城市电视台当一个部门主任既清闲又有足够的薪水和社会地位,如果愿意做,他可以干到六十岁,过着那种连早餐都喝酒的日子,舒舒服服的。但老二恰恰不是一个能呆得住的人,这些年,他有一半的时间在北京,做着各种各样的纪录片,他真正能找到自己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在酒桌上。
     
      好,别这么沉重了,还是说喝酒吧。 
     
      我们做过一个实验,主持者是我们栏目一身浓密粗壮汗毛的康制片。酒酣耳热后,老二开始拉着一个闺女的手,说:“桂林,还是要去一下的。”说到半道上,康制片把那姑娘的手换成了自己的。老二显然感觉到了,眯缝着眼说:“喂,完全没有任何道理……这只手上,那个,毛太多了吧。”这个实验告诉我们,要想被邀请去桂林,你自己一定要是个美女。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最好让二哥喝两瓶以上的小二锅头,你或许还有机会。
     
      这个关于老二的故事,我写得特别慢,可能是是越熟悉的人越是没法儿写吧。这里出一个上联权当结束:杨老二涮羊肉爱喝小二。
     
      哪位高人对得上,奖励和老二喝酒一顿。那么,结局你是知道的,“桂林,还是要去一下的。”
    1/24/2007

    那喏

      陈乐小朋友正处在幻想的年纪,时常一个人摆出若干pose,一会儿扫射,一会儿发激光,嘴里“biubiu”、“滴兮滴兮”、“轰”地配着音……真忙死了。这时候,他一般正幻想自己是变形金刚抑或奥特曼。
     
      乐乐最匪夷所思的幻想是在他四岁的时候开始的。有个晚上我带他睡觉,小子翻来覆去不睡,嘴里念念有词。我不耐烦了,问他干吗呢,小家伙的回答吓得我一机灵,“我哄我儿子睡觉呢。”什么?儿子?我定睛一看,陈乐小朋友面对着枕头边的一坨空气,假模假式地哼着催眠小曲儿并配合着手部动作。
     
      神人一个这不是?我太好奇了,忙问:“你儿子叫什么呀?”“那喏”他看都不看我,反倒对那坨空气说,“那喏啊,这是你爷爷。”自此,这个叫那喏的孩子便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是的,那喏,我……孙子。咳咳。
     
      那喏,陈乐发音“na(一声)nou(一声)”,汉字里写不出来,还好那时陈乐也不识几个字。为什么会起这么个名字呢?我用百度把发音类似的字搜了一遍,找到了几个结果。一是mp3的品牌,ipod的那款著名的NANO。二是人名,纳诺,比如阿尔巴尼亚政府总理,或是西班牙赫塔菲队的前锋,三是地名,那诺,云南元江一个风景秀丽的山乡。
     
      不久,我便不断听到陈乐关于那喏的故事,比如那喏又淘气了,那喏今天不好好吃饭,那喏和别的小朋友抢东西等等。有一天,我突然灵机一动,问乐乐:“哎,那喏的妈妈,是谁啊?”陈乐愣了半天,才说,叫“那SQ”,我简直笑疯了,因为,SQ是乐乐妈妈的名字。
     
      其实,那喏就是陈乐想象中的另一个自己,在那喏面前,乐乐感觉自己就便成了我。有一次,在我办公室和乐乐聊起那喏,他告诉我,今天是那喏的生日,“那喏让我回家给他过生日,可我多忙啊,周六周日都要加班,平时天天熬夜”,乐乐煞有介事地说,“我说我给他点钱,他自己买点儿礼物什么的,可他不干,非要我回去陪,真是撒娇啊。”我当时眼泪就下来了,这不是我对他说的话么?平时我很少带乐乐,他跟妈妈住。
     
      很难过,还是说高兴的吧。再后来,那喏甚至有了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分别叫“那那”和“喏喏”,我分析这其实也是乐乐缺少玩伴导致的朴素幻象。乐乐说起“他们家”的故事离谱得比郑渊洁还夸张。
      乐乐:我经常开车带那喏他们三个出去玩。
       我:你会开车?
      乐乐:是啊,我们最远开到到过伊拉克。
       我:伊拉克?
      乐乐:嗯,那里打仗,我们是开着坦克回来的。
       我:坦克?
      乐乐:是啊,那喏他们可淘气了。
       我:怎么了?
      乐乐:老是在坦克里乱开炮。你知道西客站吧?
       我:知道。
      乐乐:他们仨每人炸了一个大洞……
     
      天哪,西客站那三个丑陋的大洞原来和我们家有关系啊……我尤其受不了的是,乐乐说这些的时候,一脸严肃。
     
      后来,我的同事都听说了这些故事,也经常拿它们去揶揄陈乐。渐渐的,乐乐对讲故事丧失了兴趣,有时我特别想听,央求他,陈乐也不再开口。偶尔说起,也要特别注明“不许告诉别人啊”。听着陈乐的讲述,我有时甚至想,是不是孩子真的有另一个世界呢?总之,我是没有勇气去戳破他的。
     
      前两天,那喏又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当时乐乐淘气闯了祸,我气急败坏地要揍他。乐乐眼看巴掌要到,大喊那喏的名字。我稍一迟疑,就听乐乐说:“那喏要犯了错误,我就不会打他,我只跟他讲道理!”哟喝,我问那喏要是不听怎么办,不打么?“不打”,陈乐说,“我会一直给他讲道理,慢慢讲。”我当场颓了。
     
      可爱的陈乐一天天在长大。我没有办法肯定,二、三十年后,当他真的有了自己的孩子,会不会还记得那个那喏,那个贯穿他幼年记忆的小精灵呢?
     
    PS:计划春节带陈乐去云南那诺梯田,去过的朋友不妨给个建议先。
    1/23/2007

    王小二补记

      今天肖博士如约请我们吃了王小二炒鸡,他老人家也如约吃了五个馒头。关于王小二,有几点需要补充。

      一、这家店的名字准确应该叫“临沂王小二小胡同炒鸡店”,店名字旁边还有一个R加一个圈儿,意思是法律上已经受保护了。但同样有趣的是,这家店子没有自己的发票,公款吃喝的朋友要小心了。

      二、莫之许老曾经告诉我一个关于水煮鱼的故事:在店里永远吃不到你挑的那条鱼,因为鱼片需要码味,宁亚吃到的永远是那条鱼的邻居。同理,炒鸡很快端上来的也不是当你面上称的那一只,今天我监视了制作的全过程,从开剁、码味到烹炒、出锅,时间为33分钟,如果你点完菜20分钟内鸡上来,请默哀。

      三、等鸡过程中点了冷热菜若干,如我前文所述,基本上乏善可陈。一道凉菜除外:猪蹄冻。淮海地区的猪蹄冻,除了猪蹄的主体之外,还带着已经结成半透明凝脂状的蹄花汤一起奉上,好比北京的“肉皮冻”,我们那里的所谓“鱼冻”也是如此。凝脂状物入口即化,其味甚佳。

      四、炒鸡吃到一半时,店家会过来问你要不要回锅。回锅的意思是,把剩下的鸡块,加上任选的香菇、白菜和干粉皮,重新上锅烹烧,我们选择了白菜和干粉皮,菜重新上来后,依旧芳香扑鼻。唯一遗憾的是,回锅前应该把炒鸡中的青椒剔除,此物久烧后,苦味殃及了其他。

      五、这家叫王小二的小店老板却姓刘,索要订餐电话,刘老板羞涩得直搓手,最后,他留了自己的手机,13269960378,说,想吃鸡,来找我。

      六、以吃环境为主的老肖对这里评价一般,不过,他认为“鸡的味道烧得还是相当不错,依稀有我初恋女友手艺的影子。”这严重地刺激了我八卦的小心脏,赶紧问结局。“结局当然是分手了,要知道,味觉并不是我生活的全部。”肖博士如是说。

    1/22/2007

    炒鸡的王小二

      没有想到的是,在北京,居然能吃到老家那种味道的鸡。
     
      我是闻着熟悉的香味找到这家小饭馆的,“王小二炒鸡店”,就在我办公室旁边的太平东路上。小饭馆加一块不到三十平米,还隔出了三间屋子。进门就能看见厨房,摆了四口大铁锅,屋子里挂了很多牌匾,差不多都是“临沂十大名吃”什么的,老板、厨子和服务员清一色一口山东口音,我问这鸡是打哪儿来的,女老板神情坚毅得像孟良崮一样:“当然从山东临沂运来的,北京的鸡(发gi音)木法吃(发ki音)!”
     
      哦,临沂!“蒙山高,沂水长,我为亲人熬鸡汤……”临沂的鸡太有名了,我小时候就看过那出著名的舞剧《沂蒙颂》,里面有一个叫红嫂的姐姐,见不得解放军伤员口渴,就熟练地像挤奶工一样把自己的奶水挤了一茶缸,还给子弟兵炖了一只gi,一边炖,一边唱:“续一把蒙山柴,炉火更旺;添一瓢沂河水,情深谊长……”今天算是来对了,真正吃了半只情深谊长的gi。
     
      小饭馆有小饭馆的规则,那就是一定要有一到两道主打菜。如果看到一家鸡毛小店上面写着“川鲁粤菜”的字样,我是绝对不会踏进门槛的。人一辈子能做好一件事儿就不容易,这家王小二就算是把鸡整明白了,来的客人几乎都只点一个菜,就是炒鸡。厨子谈到自己的鸡鸡,那叫一个自豪,说全临沂人民都爱吃这个,所以他们才到北京发展,除了这家店,王小二在朝阳区还有连锁呢。
     
      原装的地走鸡,肉多,切成一寸见方的大块,加上他们所谓密制的香料(我感觉不过就是香叶、小茴、陈皮、大料……)码味,“炉中火,放红光”,武火、热锅、滚油,厨子将鸡块们下锅爆炒,舀一勺高汤,加十来片青椒条,小焖片刻,酱色的鸡块和碧绿的青椒便手挽手走上了前台。相当easy!如果不是一岁以下的鸡仔,这种操作方法很难熟透入味。鸡肉极嫩,裹着青椒略略的苦涩,这时,最好来一碗白米饭,不,这里居然还有正宗的山东戗面大卷子,雪白的,鲜腾的,像肖博士那种有家乡味觉依恋的人就照着五个吃吧。
     
      估计过不了两天,博士就会临幸这里,毕竟,这儿离他的办公室也不远。不过我得劝他最好别开车去,那儿没有停车的地方,再者,从万寿路太平东路路口往东,一脚油门就会错过这家小门脸。
     
      另外要注明的是,这里的鸡二十五块钱一市斤,一般一只鸡八十元左右,随鸡奉送小菜两碟和啤酒一瓶,如果不喝酒的话,这盆鸡够四到五人享用。当然,四到五个人也是去这个饭馆的最佳数量,再多人,哪儿有地方给你坐啊?
    1/18/2007

    森林集中营

      办公室租的写字楼在一个部队干休所院子里,经常有些扛过枪、跨过江的老将军出来散步,因此院子大门口安排了解放军站岗,闲杂人等不得进入。
     
      有天,哨兵拦住了几个一脸疲惫,满身泥土的人。反复盘查才知道,这些家伙是我们《森林之歌》摄制组的,他们刚刚从野外回来。
     
      《森林之歌》是我现在负责的一个所谓大项目,从我介入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进入拍摄阶段也有近一年的时间,现在,终于到了瓜熟蒂落,也就是进入后期的时候了。整个摄制组六男二女,除我之外,全部被圈养在办公室附近一个四室两厅的单元房里,吃喝拉撒以及工作全在一百多平米之内完成,他们管这儿叫“森林集中营”。
     
      拍自然类的纪录片对我来说这是第一次,完全没有任何的经验可谈,刚接手的时候也绝对不知道拍摄野生动植物的难度这么大,现在想起来还是特别后悔--当时怎么就迫于魏大爷的淫威把这件事儿应承了下来呢?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他说三个字,我不干!如果在这上面加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FOREVER。
     
      当然,说归说,活儿还得硬着头皮做。
     
      片子开始的时候,我们请了两拨国外的资深制作人、导演以及摄影师来给我们做培训。从他们那里,我们学会了上树、挖坑、吃压缩饼干、滑溜索、系缆绳、做掩体什么的,听着像拓展训练。有一个课程尤其逗,教我们如何和凶猛动物打交道--不要后退,双眼紧瞪着动物,直到它离开--这很像当年李德教红军修碉堡,老外太不了解中国国情了,中国的大型凶猛动物现在变得比《武林外传》里的李大嘴还低调,等个狗熊老虎什么的,动辄就是十天半个月,连金丝猴都得雇十几个人上山往一块儿赶。
     
      有时候,动物的习性比女人还难以琢磨。在云贵高原边缘的大山里,生活着被称为植物化石的银杉,银杉的周围居住着几乎同样古老的动物--鼯鼠。早在战国时期,就有个叫荀子的人拿鼯鼠说事儿,说它飞、缘、游、穴、走五种技能都会,却没有一样精通,所谓“鼯鼠五技而穷。”
     
      一天,我们的摄影师终于发现了传说中的鼯鼠以及它在大树上的巢穴,便在周围布好了两台摄像机,并且打开了红外线快门开关,一心想能捕捉到鼯鼠飞翔的瞬间……结果,足足等了两天,鼯鼠最多只到洞口惊恐地探望一下对面的怪物,便又缩回去了。出于无奈,摄影师和助手开始敲打树干,想逼迫鼯鼠出来……结果,鼯鼠出是出来了,但一个趔趄便从树上滑落--注意,没有任何飞翔动作--直溜溜掉进滔滔江水里淹死了。导演杨小肃在水里捞起那头鼯鼠的尸体后,轻声感叹:“不让拍你说一声好不好,不至于自杀啊!”
     
      另一点外国专家想不到的是,中国的动植物研究其实很落后。一些研究人员更多的精力都在研究经济林或者转行研究畜牧业,对野生动对植物行为的了解甚至还不如我们的导演。不过也有例外,长白山的植物学家朴正吉据说能分辨好几千种植物,每种植物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有次拍摄,摄制组跟在他后面,不停地听他介绍,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导演李文举大为折服,不禁问道:“朴先生,长白山难道没有你不认识的植物吗?”老朴说:“当然有。”“那是我们没遇到吗?”老朴是个实诚人,义正词严地说:“不认识的都被我踩死了。”
     
      所以说,这个号称中国第一部大型野生动植物纪录片,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才把它坚持下来的。目前,五男二女在那套单元房里已经混居了两个多月,为了保证工作的进展,我们还雇了一位湖南籍的小厨师,菜做得不错哦。现在,我经常邀请朋友来看我们的粗编带,给我们提意见。我们唯一能够提供的回报,是请人家在剧组吃一顿小灶。不过,来的人都觉得集中营的伙食不错。
     
      前面说过,剧组成立两年了,大家在一起逐渐有了感情。尤其是那五男二女,居然还像古人一样,在集中营里撮土为香,拜了把子。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火车的酸甜苦辣,我会陆续把这些故事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这部《森林之歌》是由财政部直接拨款拍摄的,上面领导的意思是想向观众介绍中国森林的美丽和神奇。或者换了《疯狂的石头》里谢小盟的话说,领导们想通过这个片子让观众明白,森林是母体,我们都生活在它温润的子宫里。但遗憾的是,中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百分之十八,我们更多的同志都有点儿宫外孕的意思。
    1/17/2007

    此地是他乡

      楼下,两个老太太面对一张新贴的告示长吁短叹。告示上说,近来本地区抢劫和抢夺案件上升,希望引起大家注意。老人说,快过年了,这些外地人,真可恨。
     
      我的单位紧邻着北京西客站,道路的拥堵状况提醒我,又到了外地人返乡的季节。莲花桥上时常可以看到背着大小包袱的民工茫然地张望四野,有的带着家小,有的踽踽独行。每年的春节前夕,民工们,不,用政府的话叫外地务工人员,总有几个为了回家过年,铤而走险,企望捞上一笔--我身边有两个同事就分别遇到了这类事情,其中一位还为此受了轻伤。每当此时,北京的治安案件就会飚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也就是说,春节前的北京,安全感与著名的广州不相上下。
     
      按说,我应该像肖博士或者他们的丽丽姑娘那样疾恶如仇,但我总对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恨不起来。十几年前,我曾经用一年多的时间追踪拍摄几个安徽的农村少女在北京的打工生活。当时,北京的外地务工人员还没有现在的规模,也不用办暂住证。我跟着这些女孩儿和她们的家人在寒冬的凌晨去过蔬菜批发市场,酷暑的正午到过建筑工地,看着她们十来个人在一间八平方米的小屋里栖身,随他们到满天沙尘、恶臭的垃圾场讨生活……我知道他们真的不容易,时常到了年关,他们只能领一半的工资,剩余的部分只能过年后领取,有了病痛,他们基本都靠身体扛着……
     
      作为北京市常住居民,我们往往忽略他们的存在。但从我的切身体会,我知道,他们所经历的苦楚是我所不能承受的。
     
      对北京,我很长时间都很难有认同感,上班后长达九年的时间,我一直住在单身宿舍,那时和我同屋的是现在的央视体育频道老大江PEACE,我们两个人都有老婆,谁的老婆来圆房,另外一个人就只能到大街上遛达。看着四周的高楼大厦和满街的路灯,我曾经很闷骚地说过一句,满街华灯,并没有一盏属于我。
     
      因此,很长的时间,我对“外地人”这个词一直格外敏感,我最仇恨的一档电视节目叫“叉叉说话”,北京台的,里面有一位中年女主持人,脸相当的长,说北京土话,家长里短儿地透着亲切。有次节目说到几个外地“无证摊贩”找城管吵闹,希望要回自己的三轮车,这位大妈在解说词里理所当然地说:“瞧这些外地人,他们还有理了!”地道的北京口音,振聋发聩啊,让我无法不怀疑她的人品。
     
      当然,这也是北京土著媒体经常端的一个范儿,同样为此,我还与1039的“叉叙叉议”以及一家“叉叉晚报”永远说了再见。不过,真正在北京讨生活的那些人是没有时间看报纸,没有心情听广播,电视也只会选择看肥皂剧的,他们不会抗议,但我,仍为与这种人做同行而感到羞惭。
     
      一个或几个在北京打工的人,为什么会突然间变成了一个或几个抢劫犯?
     
      记得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去接儿子放学,由于早到了,便遛达到学校旁边的一个人行天桥上。桥上有四个带着安全帽的建筑工人,同一姿势地趴在栏杆上,指着二环的立交和过往的车辆,很兴奋地说着我听不懂的家乡话,阳光照着他们雪白的牙齿和清澈的瞳孔,我在不远处分享着他们的愉悦,但一刹那,我突然想,在即将回乡过年的时候,他们还会这么高兴吗?他们会不会变成……
     
      近年中国的发展使社会变得贫富不均,为了生存,一些人会选择冒险。我去过菲律宾,那是一个贫富悬殊甚于中国的地方,却很少恶性案件发生,问一个在当地混的华人,得到的答案却是,此地乃天主教国家,人各安天命,是宗教使然。
     
      哦,宗教!也不知道我们的8R8C好不好使?
    1/13/2007

    掰扯

      我正在努力使自己变成一个食评家,时不常地奋力写一些吃喝的心得。但前几天,这种努力遭到了无情的打击。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有天快下班的时候,柴静姑娘给我发短信,让我推荐几处好吃的地方供她选择。考虑到她在湖南读过书,我善解人意地把芙蓉镇的地址发了过去。结果,当天晚上,柴姑娘在我博客上留言:“去看看吧,有人要灭你。”我顺着链接打开了一个叫捷铭的美女的博客,里面有一篇叫《见字如面》的文章,记录了他们二女一男在芙蓉镇艰辛的吃喝历程。显然,芙蓉镇没有对上他们的胃口,这让我深感内疚。更让我内疚的是,第二天,柴姑娘为了校正口腔的不适,居然在自家的厨房做起了土鸡钵,并且邀我和陈乐去品尝,俺哪有脸去啊?
     
      又仔细看了那篇博文,便在下面留言说:“改天跟你掰扯。”认真想了两天,想出以下狡辩之词。
     
      首先,柴姑娘和郝姑娘显然是看了我的介绍之后,对芙蓉镇这个苍蝇馆子所报的期望值过高了。一般来说,写食评的人都会有些添油加醋,否则就成了饭馆的菜谱了。我要是看一个餐馆介绍去吃饭,一般还要加上自己对菜品的判断,不能盲目地信,但有些菜,的确是不错的,比如那道白菜苔炒腊肉,估计三个人没有点。其实,我刚写完那篇介绍芙蓉镇的文章之后,很多朋友的留言都标明了那个地方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第二,人和人的口味的差别还是很大。我这辈子最崇拜两种人,一种是写食评的,一种是写影评的,自己享受了不说,还能把这种感受换成稿费(尤其是写食评的,食物进入肠胃,一部分变成了粪便,一部分变成了钱)。但这种感受是个人化的,尤其对于中餐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可以量化的指标,典型的“伪科学”哈(但愿它不要被呼吁取缔)。每一道菜和每一个人的缘分说起来有些封建迷信的意思,很可能是这样,我喜欢得要死,你却避之不及。这就像写影评,卓别灵可以认为《黄金甲》其实不错,甚至认为周董演得也挺好,但我绝不会认为小卓写夸张了或看走眼了。
     
      第三,那家湖南馆子我很喜欢它的气氛,而且我周围的很多湖南人也认为那里很像老家的路边店,加上服务员全都是湘妹子。但我忽略了一点,这可能是男人们比较注重的。柴姑娘在湖南生活和工作过,居然觉得那里的菜咸,这一点我很不理解,要知道,柴静出生在临汾,离运城那个著名的“中国死海”好近的。
     
      掰扯到此,总之,给别人推荐饭馆,绝对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有教训的:我特别喜欢的一家朝鲜冷面,府右街把角的延吉餐厅一分号,喜欢死了,我如果二十天还没有去吃便口舌生疮。而且,我经常在办公室表达对那家饭馆的热爱,同事弗拉基米尔伊里奇被我说得心动,便陪我去吃了一顿,我边吃边兴奋地介绍,离开饭馆的时候,我问伊里奇感觉如何,她沉吟片刻,缓缓地说:“人犯多大的错误才让吃这东西啊!”
     
      我正在努力使自己变成一个食评家,尽管遭到了无情打击,我还会继续努力。需要预告一哈,下周一晚上8:30旅游卫视“搜索天下”节目,有我以“食评家”身份作嘉宾的《十大家常菜》。哦天哪!
    1/12/2007

    酒量不大但

      显然,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题目,但有一个人肯定看得懂,那就是田小资。
     
      几年前,小资曾有一位追求者,经常到我们办公室来和她厮磨一下耳鬓,但那男孩过于腼腆,加上疏于自我绍介,我们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每次和老田谈起他,就只能用他的长相描述,比如说,刚才那个眼睛不大但炯炯有神的给你来过电话,考虑到名字过长,后来就简称为眼睛不大但,或者大蛋。
     
      现在,你应该知道这个标题的意思了吧?它就是说我酒量不大但~酒风浩荡。如此,结局总会很糟,比如昨天,我又喝得失忆了。
     
      昨天,还是那些老男人,地点是老六的最爱--三联生活周刊食堂--君琴花,去吃这家馆子和他提倡的猪蹄花。和以前不同的是,今天多了几张女人的面孔,害得三表直后悔带了阿米。酒一共没喝几瓶,但后来喝着喝着就恍惚了,大概在第三瓶酒上,就听见泪如泉涌先鼓着腮帮子说:“我的生日到了。”这是我能够记住的最后一帧画面,然后,我就断磁了。
     
      今儿早上起来,发现自己在办公室躺着,一睁眼,心说坏了,昨天肯定高了,还不知道吹了什么牛、出了什么丑。很自觉地把MSN的签名改成了“酒后失忆,诚征目击者”。结果立刻受到了胡阿米小朋友的敲诈,她居然告诉我,昨天我很丢人,她拍了很多照片,准备发到博客上。害得我提心吊胆了半天,打了电话到饭店去,又问了几个昨天一起吃饭的人,得到的回答是,我昨天泰然自若,谈笑风生,举止得体……总之,怎么看,也不像一个醉鬼。但我为什么一点都记不起来呢?
     
      大概每三四个月,我就会有一次这么失忆的情况出现,有时候失忆得让人胆战心惊。那次是在杭州,一队朋友开车去绍兴,看了沈园、三味书屋,结果就到了咸亨酒店的酒桌上。妈的,酒太好喝了,加上对黄酒的凶残也缺少常识,我那顿饭喝了两斤半。当然,这是后来从别人的嘴里证实的,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赶快打电话给朋友说抱歉,结果,电话那端却说,“你昨天没喝多呀,晚上回来时,我们还去你房间,聊了会儿才回家的。”靠,太诡异了!为什么我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
     
      可怕的事情并没有在此结束。回到北京之后半个多月,朋友寄来了一堆照片,是我们在绍兴的留影。但有四五张是我丝毫没有印象的,站在那种江南水乡的小桥上搔首弄姿,打电话到杭州询问,原来那是绍兴和杭州之间一个叫柯桥的地方,天呐!直到今天,除了从照片里看到的景象,我对这个叫柯桥的江南水乡丝毫没有半点记忆。收到照片之后不久,“遽美凤事件”发生了,看着录像,我那叫一个庆幸啊!
     
      酒后失忆,这事儿往往发生在喝酒喝得高兴的时候,有时,心里难过,想喝酒,想失忆,但酒后那些难过的事儿却更加的清晰。所以说,酒真不是好东西,以后少喝,此字为凭。
     
      今晚,泪如全勇先在MSN上。“以后得少喝点儿,”老全特别推心置腹,“幸好是失忆,要是失身可咋整啊?”“我?”我即刻回道:“我也得有您那么好的命啊!”
    1/10/2007

    三里桥

      在任何一本安徽省旅游手册上,皖北旅游路线都会标明一个景点:虞姬墓。当年的刘项之争的垓下古战场就在灵壁县境内,霸王别姬的悲凉瞬间,如果有的话,就应该在我故乡的某一个原野上。
     
      虞姬墓修建于哪一年已无法考证,我上大学之后才第一次去过那里:一望无际的麦地里兀然耸出一座荒冢,夕阳的余辉静静地抹在墓前的石碑上,残破的石碑上刻着一副对联--虞兮奈何自古红颜多薄命,姬耶安在独留青冢向黄昏。我很附庸风雅地把这两行字抄了下来,并现炒现卖地把它们放进了寒假中给同学的信里。后来,虞姬墓成为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原来荒凉的墓冢周围被砌上了一段可疑的围墙并加盖了一个很可疑的门楼,挺不堪的。此后,我再也没有去过那里。
     
      不过今天我不打算说虞姬墓,因为它不属于我的故乡记忆。在我的童年里,虞姬墓的名气远远不如它和县城之间的三里桥--一座很小的石拱桥,经常学校组织晨练都要跑到这里折返,这里还是我们学农经常来的地方。
     
      学农是大事情。很小的时候,我和同学就被组织到三里桥附近乡下拾麦穗,那时这里不叫虞姬乡,而叫东风公社。小学四年级的一天,学校通知本次学农的内容是割稻子,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收割,激动极了,去之前两天便在家把镰刀磨得锋快。下得田,似火的骄阳下,每人以五株稻谷的任务往前推进,但我只干了不到十分钟,锋利的镰刀就把我的腿划开了一道大口子,这道伤痕今天还在。
     
      班主任谢恒把我接到了一个社员家里,其他几个“受伤”的同学也在这里。不一会儿,我们便提前开吃中午饭了。农村做饭的是土灶,铁锅上结着黄灿灿的锅巴,米是新碾的,好香。菜是冬瓜汆肥肉片,上面漂着香香的胡椒,我第一次感觉冬瓜居然那么好吃。谢老师看到我的吃相,非常语重心长:“你通过辛勤的劳动,现在享受的是丰收的喜悦啊。”
     
      是挺喜悦的,等我们吃完了“小灶”午饭出来就更喜悦了。其他的同学们这时刚刚开饭,但内容却是“忆苦饭”。打谷场上,一口大锅,里面煮的是米糠、麦麸和番薯藤--用我们当地的话叫红芋秧子饭--没油少盐的,尤其下咽的时候,像吞沙子一样,扎嗓子。
     
      一般来说,每次学农结束前都会有一次报告会。先由知青模范--一般是上海人,而且是女的--在台上用标准话发言,她一般都会发誓,此生此世不会离开灵璧。接下来则一般由贫农大伯或大娘作忆苦思甜报告,这次是位大娘,她说的是民国廿七年灵璧大水家破人亡的故事,当然后来我知道那是因为抗战国民政府爆破花园口所致,但当时这都属于“旧社会的苦”。大娘的报告结束时,谢老师起头儿,我们开始唱一首歌,有如《综艺大观》结束时的“难忘今宵”一样:“天上布满星,月儿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受苦人把冤申。万恶的旧社会,穷人的血泪愁,千仇万恨,千仇万恨涌上我心头……”场面一片肃杀。
     
      我有一个老同学叫潘明光。之所以叫老同学,是因为我们从小学,到初中,到大学一直是同学,他家就住在虞姬墓不远的一个村子。读大学的时候,有次社会调查,他神秘地告诉我,现在他家的村里一半以上的人信基督教(当然在八○年代初期,这一切都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的),教民们相互之间称李兄弟或者王姊妹,每逢周日,他们便在场院上集合,轻声唱着圣歌……见我好奇,他便哼了一段,天呐,这哪是圣歌,正是当年那首“天上布满星”,只是把歌词置换了。那一刻,我一下子就想起当年的那个午收后的场院,白花花的太阳照射下,我手搭凉棚,四周垛满了刚刚收割的,金灿灿的稻谷。
     
      三里桥,顾名思义离县城只有三华里。我去过那座桥的桥下,石壁上结满了青苔,往上看,河两岸长着很多野生的狗奶子,也就是枸杞,在蓝天的映衬下血一样的鲜红。经常有老年人到这里采狗奶子,听他们说,三里桥的狗奶子最补,原因在于这里是灵壁县处决犯人的刑场。
     
      那时候,枪毙人都要在体委或者灵璧中学操场上开公审大会,参加者上万,群情激奋。犯人在主席台上排成一排,听宣判书,念完“押赴刑场执行……”后,死刑犯便由解放军战士推到卡车上。这时,台下往往一片混乱,很多人开始寻找自己的自行车,尾随刑车去看“热闹”。
     
      我每次都只能目送刑车远去,偶尔坐着别人的自行车到达刑场时,基本上家属连尸体都已经收殓了。只有一次,我只听了一半公审大会,便提前坐着一个叫焦东州的大哥哥的自行车到三里桥等着。等啊等,终于,远远地,刑车和尾随的人群出现在视野里,真激动!
     
      这次被枪决的是一对通奸杀人的叔嫂:男人一脸络腮胡子,从车上拖下来时已然瘫软,女的长得很像今天的徐静蕾,很朴素很干净,她是自己走下来的,格外平静的样子。临刑前,男人的头已垂到最低限度,而那女人却不时地转头看着男方,目光异常清澈……枪响后,人群潮水一样涌向堤下,而离现场几十米之外的那个拖着鼻涕的九岁男孩,此时脑中一片空白,显然,我被吓傻了。
     
      很多年后,也是个冬天,我带着一位外地的朋友开车去看虞姬墓。路过三里桥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当年那个眼神,想到当年人们看尸首回来时的议论--那男的是头扑在地上的,而那女的,死时脸还朝着男人。在人生的重要时刻,往往女人比男人更镇定。两千二百年前,虞姬自刎的时候,应该也是这种目光吧。
     
      那次带人从虞姬墓回到县城,有朋友请客,上了一道菜,叫霸王别姬--一个大汤盆里炖着一只王八和一只鸡。
    1/9/2007

    何事惊慌

      前面那篇写乐乐的博客,我同时贴在了牛博网上。很快有朋友来电话,让我去牛博删留言。登陆以后,发现有一个神志不清的人写了一段脏话,于是,我便将这条留言删除了。很快,另一条留言(显然不是同一个人)又贴了上来,我倍感无奈,将那篇博客全文从牛博取了下来。这没算完,第一个人继续在我博客里进行辱骂,我只好再次删除。
     
      经常有人问我为什么把博客开在MSN上?众所周知,MSN速度奇慢,而且极不稳定,今年开始的这几天,我没有更新博客的原因都是因为MSN无法正常运转所致。此外,SPACE的功能极其简单,连置顶的功能都没有,而且操作界面也非常复杂,上一张大照片往往要用十来分钟。还有朋友对MSN的评论权限要求深恶痛绝,但我为什么还选择在这里呆下去?因为,对博客,或许我和别人的理解不太相同。
     
      对我来说,博客是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放松自己的最好途径。从去年我的心理疾病痊愈之后,我把博客当成了舒缓身心的最好方式。在博客里,其实我是另外一个人,把想说的话、有趣的事做一个记录,这种做法尽管很自恋,但它已是我生活的一个部分。我甚至经常自己看以前写过的文字,看朋友的留言--说起来,这有些害臊,但我的确是这么做的--一些瞬间的灵感,一些只有我自己能读懂的晦涩隐喻,我能够非常真切地触摸到自己的生活,并且能够从中获取力量。
     
      去年年中的时候,朋友罗永浩邀请我在牛博网做镜像,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便是最好把管理权限交给我自己,有些文章只是给小圈子的朋友看的,是不能拿到外面张扬的,毕竟,对网络,我自认为还有一些了解。牛博上我的“人老猪黄”浏览量是这里的20到50倍,看着那个虚无缥缈的点击量统计,我必须承认,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它让我慢慢地,对网络的一些现状失去了警惕,结果导致了我今天的心情大坏,反复无法入睡,应该说有咎由自取的味道。
     
      生活里,我是一个随和的人,和朋友之间也经常有相互奚落、谩骂的情形,按说在网上更应该放松。在此之前,除了删除过一条没头没脑骂罗永浩的留言之外,我对所有留言,包括骂人的,都保留了一份尊敬。但今天我实在忍无可忍,因为我唯一无法忍受的是侮辱我的家人。今天,牛博上发生的事对我来说是个教训,我不会像老罗、刘原一样更加犀利地训斥他们,也不曾拥有三表、老六那么多的坚定粉丝,更不会像菜头一样封掉留言人的ID,这种技术工作对我来说比登天还难。我唯一能做的是,远离那些心智发育不正常的读者,回到我的朋友中间。
     
      在牛博最火热的时候,我仍然把这里每天三到五百个阅览看得很重,因为这里大部分是我的朋友。一般我会顺着留言的地址,摸索到对方的空间,从很多人那里我能看出,这是些和我性情比较接近的人,即使有数落、教训,也都是善意的。我承认自己是一个敏感的、胆小的、脆弱的人,以后,所有和私人生活沾边的内容我都会只发在这里。
     
      照例,这篇文章也是这样。
    1/8/2007

    百年大计

      教育孩子是一件麻烦事儿。
     
      比如我家儿子,爱玩,爱吃,一说学习就犯困,着急。现在的学校也和以前不同,对孩子以表扬为主,每天净往家里带小红花、小贴画什么的,我简直就认为孩子在学校已然成了一朵花。后来找老师打听才知道,小家伙其实挺淘的,用老师的话说叫“还不能完全适应学校生活”。我一个四十多的老男人,时不常地被儿子的班主任,一个小姑娘,训得抬不起头。
     
      好在陈乐同学还算招人喜欢,在这位小姑娘的悉心调教下,陈乐同学逐渐开始有模有样了。前一阵,他已经开始好几次当了值日生--这有点儿像联合国的轮值主席,没什么实际意义,班里的每个同学每个月都会轮到,但乐乐很把这个荣誉当回事儿。
     
      有一次,上自习课,班主任委托他维持纪律,结果的情况是班里有点儿像农贸市场,值日生陈乐有些看不过眼了,呵斥几次无效后,这个小事儿灯径直下楼把教导主任薅了上来。最后,教室秩序是好了,班主任,就是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却挨了批评,陈乐的结局也好不到哪儿去,被一通教育。回来之后,听到这个故事,我很为难,总不能说他的这次负责任的行为是错的吧,但是,美国要打伊拉克,就算尼日利亚那天在联合国当班,也轮不上他们说话呀,该怎么给孩子解释呢?
     
      比这个更让人操心的是小家伙的学习。现如今,说书中自有颜如玉、黄金屋对他显然无效,总不能说书中自有奥特曼吧!有一次,我和儿子去一个报摊买报纸,卖报的半天算不清帐,我对儿子说:“你不好好学习,将来卖报纸都无法胜任。”儿子说:“我长大才不会卖报纸呢!”
     
      再后来,我灵机一动,把儿子带到了老六家。看着六叔家里堆积如山的《读库》,和六叔那张苦大仇深的脸,我郑重地告诫儿子:“不好好读书,长大就跟你六叔这样。”哦,天呐,这次小家伙被深深地地触及了灵魂,学习自觉性严重提高,时不常地带回来个“优+2”的分数回来--“优+2”就相当于我们原先的一百分,只是现在表述起来更复杂一些。此外,还得了N多的“小博士”、“小绅士”什么的,陈乐同学不免有些自满。
     
      元旦前,又出事儿了。连续两次数学没有过关,老师的留言是“仍没过关”,还写了一个大大的“急”字,并在“急”字上画了一个红圈!这如何了得。这个周末,连续两天加补二十以内加减法,把孩子弄得连胃口都没有。今天放学回来,儿子特神秘地拿了一张卡片给我看,就一小纸片,上书“口算大王”四个字,哇噻,张秉贵啊!
     
      明天,儿子学校要举行全校口算比赛,而今晚他有些发烧,我建议他明儿就不去学校了,儿子很坚决地说:“不行,我要去比赛。”神情很像容国团说人生能有几次搏,可这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啊。最逗的事在后面。儿子说:“以后你能别在博客里写我吃吃喝喝吗?”“那写什么?”我问。“写我爱学习啊,比如说这次,口算比赛第一名!”
     
      我可爱的儿子。现在,和他每次见面我都会像老六一样撒娇地对他说:“I LOVE YOU.”而他会毫不犹豫地回答:“I LOVE YOU TOO.”

      2006年底摄于钱粮胡同艾窝窝

    老沈饮食指南

      说到岭南的饮食,去年二月份那次江门之行印象深刻。
     
      那一次是参加一个节目的选题论证,江门属下的开平遗留着1800多座民国初年的乡村建筑--碉楼,我们陪这个片子的导演--就是我在前面提过的著名酒鬼老魏--到这里看外景。时间比较宽裕,我那颗跃动的好吃的小心脏开始突突直跳,于是,发了短信给尚居住在广州的沈老大:“身在江门,就是当地称为gangmen的地方,请予以饮食指南。”五分钟后,沈老大回电:“先吃黄鳝饭,然后要吃古井烧鹅。”并附了地址。
     
      一生里总要有几个这样的朋友,不管你走在人生或者饮食的十字路口,犹豫不决,他都会告诉你如何转弯,如何前行。类似这样的,给皇军带路的事情,沈老大还做过几次,每次都很成功。沈老大,你就是灯塔,照耀着黎明前的大小饭铺啊。
     
      黄鳝饭是江门最著名的饮食,可以和广州的煲仔饭,桂林的米粉,成都的抄手,重庆的小面匹敌,这里不多评论,真正印象深刻的是古井镇的那顿烧鹅。古井镇在新会的南端,除了著名的崖门古炮台,梁启超故居,新会就属古井烧鹅最有名了。无数做饮食研究的人都认定这里是香港地区深井烧鹅的发源地。江门四邑人口几百年来多出海外,因此,当地的饮食也成为香港平民膳食的主流。
     
      吃烧鹅的这家酒店老板是古井镇的党委副书记,姓陈,所以,这儿的烧鹅也叫书记烧鹅。陈书记普通话说得不好,尤其说到北京的烤鸭--当年,曾经有人从北京买了软包装的全聚德鸭子带回来,被陈书记剁巴剁巴下酒,吃得对北京人民充满无限同情--陈书记激动得组织不起来汉字:“我们的烧鹅~是绝不允许~放久以后~再卖给客人的。做出来的烧鹅~如果四个小时~还没有卖出去,就丢到~泔水桶了。”话音一落,书记烧鹅上桌,立刻把我们三桌客人全部镇住了,鹅皮有薄又脆,鹅肉鲜嫩多汁,一屋人吃得涕泗横流。我更是吃得笑意写在脸上,哼一曲《血疑》主题歌,谢谢你,沈老大!
     
      这家还有一道非常绝的主食(名字好像叫四宝饭?),用糯米放在酱油水中浸泡,一天后捞出,用文火、猪油轻轻不停翻炒--难得的是,翻炒过程中要不停地用小勺放水,加盖--这显然是个体力活儿,如此二十分钟后,一锅晶莹剔透棕色的糯米饭便出锅了。这道主食上来的时候,百分之九十的人都非常后悔,因为大家已经撑得吃不下任何东西。倒是我家乐乐,食指大动,大快朵颐,不停地央着装饭,吃了几碗我就不说了,免得吓着你……
     
      今年元旦第二次到江门,是为老魏的纪录片“封镜”。那部关于碉楼的纪录片后来在《探索发现》立项投拍,老魏很下功夫,七集的片子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其中有三个月是住在江门的。他为了表彰自己的辛勤劳动,便决定在gangmen搞一个封镜仪式,我算和这个片子有点关联,便成了封镜式的嘉宾。
     
      这一年来,老魏对碉楼这一中西结合的建筑怪胎已经研究得十分透彻,用当地领导的话说,他现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碉民”了。魏碉民和当地的旅游部门、文物部门混得烂熟,有一堆类似碉小三的朋友,结果害得我们参加封镜仪式的一行人,每天就在开平(碉楼集中的地方,离江门一小时路程)革命小酒天天喝,加上陪同人员众多,每天就吃空调地毯转盘桌子。
     
      接待规格一高就吃不到可口的东西,这是我多年以来积累的经验。
     
      留给江门只有短短的半天时间,准确地说,只一顿午饭。立即给沈老大发短信:“又到江门,时间紧迫,请速指南。”现在,老沈已身居上海,受殖民地饮食文化的熏陶日甚,办的杂志虽然名字叫《天下美食》,但也属极小众,极高端的。半小时后,老沈回电:“就吃禾虫吧。”于是我们找了一家有新鲜禾虫烘蛋的饭馆。
     
      尽管听蔡澜说过,很多香港人只为吃禾虫便舍得专程回珠三角一趟,但此时,我们已被连日奔波折磨得胃口全无,这一趟,深圳-开平-江门-广州,唉,名副其实地“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烘蛋上来,除了觉得里面的虫子毛茸茸的,有些糁人,味觉上没有鲜美无比的反应。由于高速路经常堵车,吃完虫子,便又匆忙向广州赶,到得机场,才发现距起飞尚有四个小时,无聊啊。
     
      这才又想起我的指路明灯沈老大说过的一句话,所有美食的前提,一是饥饿,二是从容。
     
      再给老沈发短信!“在号称亚洲第一的新白云机场,有否饮食指南?”这次,老沈短信回得巨快:“太冷门点儿了吧?老大!”